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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县长到底
有没有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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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县长到底
有没有被免职


 

  □吴杭民

  

  2010年3月的一起矿难后,已被“就地免职”的河南省泌阳县副县长王新科,过去一年来一直以副县长身份工作、出席正式公务活动,近期还兼任该县政法委书记。泌阳县委宣传部就此回应:媒体此前报道有误,矿难后王新科副县长并未被免职。(详见本报12日6版)

  泌阳“被免仍在岗副县长”从未被免职的新闻可谓横空出世,令人大跌眼镜。因为根据2010年3月22日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泌阳县顺达矿业发生透水事故后,“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已被免职”。难道当时所有的媒体都在误报?我们究竟该信谁的?

  关键还在于,当有媒体质疑被免职副县长仍以原身份工作时,泌阳县委宣传部官员曾对记者称,因为矿难,副县长王新科确实被免职了,最近才刚刚复出,“才上任不到一个月。”且介绍说,由于王新科的处分“还没有到期”,因此虽然他担任了政法委书记,却没有依照惯例进入县委常委会。

  释疑声还未落,事情又起了大转折——泌阳县委宣传部又回应说:媒体此前报道有误,矿难后王新科副县长并未被免职。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主管副县长王新科的处分是“记大过”而非免职。

  天哪!同样是泌阳县委宣传部的回应,同样是关于此干部的身份事宜,这一前一后的回答,怎么就截然相反啊?王新科在矿难后究竟有没有被免职,怎么会成了一个谜?

  问题是,这几天我们接连碰见这样的“谜语”——几天前,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李让恒在接受采访时力挺高校的乱收费,居然说“1万块钱,不算大事”。如此言论,当然是舆论哗然,可就在当天,湖南省教育厅表示,李让恒并不是湖南省教育厅干部,而是“外聘人员”。

  官方说法应该是可信的吧,可网友一百度,2009年7月20日的《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报道中还白纸黑字地写着“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李让恒”——当官员身份成了忽悠百姓的工具,还哪来的公信力啊?

  无疑,这样的“谜语”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伤害,导致政府“无形资产”的流失,正如《人民日报》几个月前所指出的,“每一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力的契机”。

  面对无独有偶的官员身份“谜语”,谁来破解?谁来给我们一个负责任的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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