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高新区教育局回应:
这是他们享受的权利
15日,网友“liuxuefen666”在天涯上爆料,称“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竟然要求父母都是干部。”帖子一出,引来网友的纷纷质疑。
网友公布的《2011年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显示,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且报名时“须持村(居)证明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村(居)书记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15日下午,记者按招聘简章上的电话致电高新区教育局,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网友帖子中说的确有其事。对于网友质疑的为何招聘条件中要求考生父母必须是干部,该工作人员说:“高新区以前很穷,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让他们的子女报考,也是他们享受的权利。”(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