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巍在市八次党代会上的报告摘要
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提高医保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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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提升人民幸福水平)

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惠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让人民生活得更安全、更舒心、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统筹抓好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高度关注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高度重视、统筹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分类指导、合理集中,确保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分配公平、服务优化。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丰富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生活服务业,鼓励发展家政、保健、康复等服务业。坚持每年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继续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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