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黑龙江省肇源县公安局拖欠哈尔滨共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余万元工程款3年不还,共创科技法人代表梁华上访到大庆市公安局。肇源县公安局领导竟然安排治安大队干警对讨债人采取强制措施,其间还对其进行人格侮辱。(据9月23日《人民日报》)
肇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位负责人把梁华拖到治安大队的预审室,将梁华的双手背到身后,用手铐铐住,之后揪住她的头发扇耳光,骂了很多难听的话。一个治安大队的负责人冲她说,你配有人权吗?你没有资格和我讲人权,今天来就是为了整你!边骂还边往她脸上吐唾沫。
对一个前来讨债的公民戴手铐、揪头发、扇耳光、吐唾沫,我们可见肇源县一些警察的无法无天。但是,这一句“不配有人权”却让我们看到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原来是无知产生无畏。
“不配有人权”这一句话可见这个治安大队负责人的无知。他根本不知道“人权”是没有什么资格和条件的前提的。人权就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前提只有一个,就是“人”,此外没有第二个条件。
我们想告诉肇源县警方的是,他“不配有人权”是胡说,而且恰恰证明了另一个结论:你们“不配掌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