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鹤壁集法庭通过对一起普通民事案件的悉心调解,不仅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而且使一起赴省信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信访人王某表示,对法院工作满意,彻底息诉罢访。
2009年,郭某与王某因离婚纠纷起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二人离婚,同时对双方争议的财产六间房屋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暂时由原告郭某居住。2011年初,原告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对该六间房屋依法进行分割。诉讼过程中,被告王某之父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主张对该六间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以原审判决侵权其财产所有权为由到省委政法委反映情况。
办理案件过程中,经认真查阅相关案卷,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鹤壁集法庭法官了解到原告郭某与被告王某所争议六间房屋虽系其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老房翻建而成,且由原、被告长期共同居住,但其宅基地证登记户主为被告王某之父。在原、被告离婚诉讼中,因涉及案外人权属争议,故未对该房屋权属进行分割,目前原告郭某带着孩子在该六间房屋中暂时居住。结合上述情况,鹤壁集法庭法官们确定了以缓和双方矛盾及最大限度照顾妇女儿童权益为基础的调解思路,重点对被告王某及其父做思想工作。特别是王某之父,因为认为法院判决偏向郭某,对立情绪激烈。承办人员多次找到被告之父,耐心地就此案的调解与其进行沟通,一次又一次争求老人的调解意见,并不失时机地组织原告带着儿子与王某之父见面,以祖孙之情来感染王某之父,化解双方矛盾,尽最大可能促成该案的调解。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及第三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原告分得该房屋四间、被告分得两间,第三人王某之父自愿放弃对该六间房屋权利主张,此案圆满解决。
王某之父表示,是法庭干警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公正执法的态度感动了他,也使他改变了以前对法院工作的片面错误认识,他对这件事的处理非常满意,今后保证息诉罢访。(钱华 赵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