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
我市发放失业金
483.13万元
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11月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0月份,我市为全市5845人按时足额发放失业金483.13万元,较上月发放金额增长134%。
按照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要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10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市本级、淇县、浚县失业金发放标准相应分别由640元/月、560元/月、480元/月调整为864元/月、760元/月、656元/月。
据悉,10月份我市失业金发放额比9月份多发放122.5万元,同比增长134%,发放人数较9月份少98人。此外,今年1月份至10月份,我市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63247人次,发放金额达395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