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乘一辆出租车到同一地点
对两人都收全程价合理吗?
市民刘先生昨日来电:4日晚上他和另外一名乘客(互不相识,不在一个地点上的车)从火车站打同一辆车回牟山一区,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上显示为10元,可是出租车司机收他们俩人每人10元。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刘先生,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出租车司机如果没有经过刘先生同意,中途拉乘客的行为,属于二次拉客,是不允许的,按照相关规定,应给予处罚。如果刘先生没有反对或同意出租车司机拉客,属于拼车行为,司机没有责任,如何付费则是拼车人协商解决。
晨报记者 李鹏 见习记者 李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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