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 通讯员 付蕾)11月29日,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圆桌调解”的方式,快速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0余名外地农民工讨回欠薪8.5万元。
2009年2月,王某与唐某及我市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外墙保温工程承包合同,由王某承建新区一处楼房的外墙保温工程。王某雇了10余名外地农民工,并在约定的工期内将外墙保温工程完成。
此后,唐某和该建筑公司仅支付了一小部分的工程款后,便以外墙保温工程质量较差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8.5万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便起诉至山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后,了解到王某因为没有收到工程结算款而拖欠了1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为保障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快速立案,快速审理。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就送达了起诉书,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大家围坐在一起调解矛盾。在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案件事实无争议后,承办法官对双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耐心细致做工作,使唐某和某建筑公司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8.5万元,1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得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