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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监控药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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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我市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将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执法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监控药品情况

 

  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丁磊)11月30日,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12月起,我市将在各乡镇卫生院、鹤煤集团各级医疗机构、市属各医疗机构(含较大私立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入网工作,完成后可实现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监管的全覆盖。

  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远程监控涉药单位基本药物的销售使用情况,执法人员足不出户便可对药品的购进、流向、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库存量等信息进行动态监管。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可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该药品,缩短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响应时间。该系统还将完成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的特殊药品、疫苗、生物制品、中药制剂等管理网,不良反应监测网,不合理用药网,打假网,基本药物管理网等的对接。

  据了解,我市于2009年11月在淇县率先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电子化监管试点,75家涉药单位全部安装了药品远程监督管理系统;2010年4月份,城区60家药品经营企业,浚县1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以及35家药品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了系统的安装工作,目前运行良好。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在市区药品经营企业、两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药品电子化监管入网工作的基础上,从12月起,我市将在各乡镇卫生院、鹤煤集团各级医疗机构、市属各医疗机构(含较大私立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入网工作,确保在2012年2月15日前,实现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监管的全覆盖。

  我市各级药监部门还将加大对各入网单位的督促指导,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录入,对不按要求录入的单位,药监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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