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邓海建
据《京华时报》报道,从12月4日起,我国多个地区持续大雾。笼罩京城的大雾天气也再次加“码”,东南部地区能见度甚至不足200米,达到浓雾级别,空气质量也严重超标,个别地区甚至达到中度重污染。受部分地区大雾和空气质量下降影响,口罩开始热卖。
大雾锁城,机场旅客滞留,高速公路封闭数十次,公交紧急备战,采血量陷入谷底,儿科门诊提升……这些都是被一场大雾改变的生活场景。
雾霾天,污染日,甭管PM2.5还是PM10,甭管“外地雾”还是“本地雾”,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生活。对一个个标榜“人居”或“宜居”的城市来说,“罕见大雾”越来越“常见”,起码不算一个好的兆头。专家忙着在普及冷空气的走势,但有一个常识是确凿的:冷空气再坏,也无法在雾气里撒下恶毒的种子。
雾大雾小,其实都不是问题,问题是雾气中除了水分,还有些什么。早在上月初,复旦大学公布的课题报告就显示,上海市区采集到的雾水大多颜色较深,存在致癌致畸物多环芳烃,而且其浓度值与国内外其他地区相比偏高。6日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有雾,郑州市环保局的数据显示,空气属轻微污染……“雾气之争”已经不只是上海与北京等大城市需要直面的问题。
眼下的症结其实有两个:一是这越来越司空见惯的大雾里,究竟裹挟着哪些物质?二是设若大雾有毒,职能部门应该为减少“雾污染”做些什么?大雾此起彼伏,只见满街“口罩姐”、“口罩哥”,网上的口罩又热卖了——此般潦草的民间自救,果真是应对大雾的有效举措和常态之举?在“大雾真相”上,民意的质疑越发强烈:一位北京网友更是直接向官方申请PM2.5信息公开,但此举最终也未能驱开信息“浓雾”。
在这场面目模糊的大雾里,公众见识得最多的是“严重超标”、“中度重污染”等笼统界定,但这些判断究竟对人体健康意味着什么,也许还是个待解的“达·芬奇密码”。
接连的大雾,总让人不禁联想起半个世纪之前的“伦敦大雾事件”,那是人类历史上由大气污染造成的特大公害事件之一,“工业革命”的故乡为之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代价之后是清醒: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治理大气的法律——《净化空气条例》;去年的一项调查甚至显示,伦敦的空气质量已达到一个世纪来的最好水平。当我们面临接连大雾的时候,尽管它尚未成为环境事件,但少数职能部门的敏感,似乎还不如小商小贩对滞留司机与旅客的“商业关心”。
遮天蔽日的大雾,不只是老天爷不给城市好脸色。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王玮研究员等对中国部分城市地区大气PM2.5进行了10余年的监测,结果发现北京、广州等大城市PM2.5、PM2.0的质量浓度均超过了100微克/立方米,普遍超过了美国新标准的2~8倍。在大气悬浮物中的细粒子成为公共常识的时候,一场场大雾却始终“欲说还休”。
一场大雾后,满地“口罩哥”。结构调整期的社会,空气质量一片形势大好,似乎反倒不可思议——公众并不是见不得污染,而是见不得对污染文过饰非的行径,以及不思改进的潦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