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马珂)淇滨区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和男友的家人12月8日乘坐出租车,当时出租车上的计价器显示5.5元,那名女司机要收他们6元,她不过问了一句,出租车司机就将钱撕了,甩到男友爸妈的脸上。
据张女士介绍,她和男友马上要结婚了,12月8日,男友的爸妈从新乡赶到鹤壁参加婚礼。当时他们一共5个人,拦下车牌号为“豫FT1×××”的出租车,到目的地后,车上计价器显示5.5元,出租车司机却要他们掏6元。
“男友的爸妈什么也没说就递给司机6元,我觉得不应该,就问:‘打表五块五,为啥收6块?’司机说:‘你们这么多人,超载了,坐公交车还得5块,何况坐出租车?’说完,司机把我们给的一元钱撕了,向老人脸上扔去。”张女士说。
12月12日,记者就此事拨打了96250市道路运输服务热线。针对张女士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零钱,司机可以收5.5元;若双方都没有零钱找不开,司机只能收5元。另外,一般的出租车核载5人,不能超载,但对超载行为的处罚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出租车司机不得以超载为由额外向乘客收取费用,应按计价器收费。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调查此事,若情况属实,他们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分行工作人员表示,撕毁人民币,无论份额多少,都属于违法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按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