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搞好纳税服务工作,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经研究并商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浚县、淇县汽车车辆购置税下放县国税局征收。两县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汽车(除免税汽车和减免税条件消失、库存超过3年、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拍卖车辆等特殊车辆外)可以到所在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市区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汽车和全市免税车辆、特殊车辆仍到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申报纳税。特此公告。
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 联系电话:3298003
浚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5502254
淇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7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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