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管不再承担经营职能
给房给经费 吸引博士后
我省普通高中
残疾学生每年
可获1500元补助
大桥下的“蜗居”
“萝卜哥”两天半售出27吨萝卜
团省委招募
240名“小红帽”
服务春运
我省探明一大型隐伏铝土矿
小微企业有大订单
可放宽贷款条件
免征22项费用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确定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时间表,改革后——
道路运管不再承担经营职能

 

  2012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记者1月2日得知,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的时间表是:省、省辖市两级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革任务,各县(市、区)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革任务。

  据了解,我省这次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在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剥离其承担的生产经营性职能。

  改革后,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营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等。

  改革后,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设为省、省辖市、县(市)三级,为同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原则上只设一个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改革后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XXX道路运输管理局”。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将由省编制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核定。

  (据《河南日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