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全市失业人员今年1月份的失业保险金1月10日至15日发放,广大失业人员可到各地失业保险中心领取。这是记者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信息。
为切实保障全市失业人员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让失业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劳动保障部门将于1月10日至15日发放今年1月份全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前进行部署,积极筹措资金近600万元,并向各发放点加派了人手和设备。另外,10日至15日,中午休息时间也有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失业人员随时可领取。
据悉,此次发放将惠及我市失业人员5400余人次,发放金额将达到500余万元。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即可到各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金。新区失业人员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山城区和鹤山区失业人员可到山城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二楼领取,两县失业人员可到当地的失业保险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