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帅 实习生 樊琳琳)2009年8月1日21时许,在新区黄河路与新世纪广场东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司机醉驾将一对夫妇撞伤,男性伤者因抢救无效当晚死亡。(详见《淇河晨报》2009年8月3日2版)时隔两年多,当时的事故伤者秦振彦女士两次找到记者反映,因肇事方还未支付二次手术的费用,也联系不到当事人,至今她的胳膊和腿上还带着钢板。
据秦女士介绍,事发时,肇事方李彬醉酒后驾驶鹤壁市工商银行一辆轿车将她和丈夫撞伤,李彬时任中铁大桥局淇县项目部财务部长。在鹤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大队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者看到事故过错及责任认定:李彬负事故全部责任,伤者秦女士和其丈夫无责任。2009年8月17日,甲方秦女士一家与乙方李彬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其中提到“在伤者住院期间,乙方保证对其积极治疗,保障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时支付;待其伤愈后,另行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秦女士说,在她住院期间,一直是李彬的单位中铁大桥局淇县项目部出面协调,她本人至今未见过李彬,也不知道李彬的联系方式。秦女士认为,李彬是因公醉驾导致车祸发生的,他所在的单位也应该负一部分赔偿责任,“我现在左腿肌肉没有知觉,右腿及脚无法正常抬起,胳膊和腿上的钢板该去掉了,但二次手术费一直要不到。”因赔偿款几次协商未果,如今,秦女士家人到项目部见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我希望双方再次面对面坐下来谈谈,这样躲着不见也不是事儿呀!”
早在2011年10月27日,秦女士曾向记者提供了中铁大桥局淇县项目部三位领导的电话,记者只与其中的一位王姓副书记取得了联系,另两位始终未接电话。王书记说:“不管是赔偿款也好,还是协议书也好,都是李彬自己的事,项目部只是临时协调。”
记者问李彬身在何处,王书记说,现在单位效益不好,李彬申请了休假,估计打工还贷了。记者问是否有李彬的联系方式,王书记说只有李彬在单位的短号,外人打不通。
2012年1月12日上午,记者再次拨打李彬所在单位三位领导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最后与李彬目前的代理律师取得了联系。“受害方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某些赔偿项目,他们提供不出法律依据。另外,李彬也没有那么大的赔偿能力。”陈律师说,他只是李彬的代理律师,李彬单位是否有责任,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记者将秦女士想见面再次协商的意见传达给陈律师,他表示可以再次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