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张小娜)近日,九州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破获一起冒名顶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冒名顶替驾驶人和肇事驾驶人均被行政拘留。
2011年12月25日16时24分许,九州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淇滨区九州路与衡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行人受伤,其中一辆肇事车逃逸。
经查证,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沿九州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现场停留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白色捷达轿车发生侧滑掉转,撞倒路边的父女俩和垃圾箱后逃逸。据目击群众反映,其车牌号为豫GSxxxx轿车。
办案民警追查到豫GSxxxx轿车的注册车主是孙某,但孙某称早已将车卖给魏某,魏某又将车卖给别人,该车几经易手。事发五小时后,张某自称是肇事驾驶人,到九州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投案,并交出了肇事车辆。但警方发现其言辞有诸多疑点,最终,张某供述了真相。
原来,真正的肇事驾驶人是李某,李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李某找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张某顶包。
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九州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以提供虚假证言、以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和交通肇事逃逸分别对张某、李某给予行政拘留。(线索提供:张宝奎 陶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