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1月16日,记者从淇滨区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该院执行人员在“执行、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月”活动中和谐执行,解决了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农民工赞誉。
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罗先生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判决数额37000元有异议,认为该款已支付该民工的工头,要求中止执行等再审结果出来后再履行确定的债务数额。执行人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通过协调,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对无异议的14431元先行履行,其他款项待再审后,由罗先生与其工头核对清楚,领取金额由双方沟通后履行。
申请执行人罗先生领到14431元农民工工资款时,高兴地称赞“淇滨区法院执行局保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史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