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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八千余万元
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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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八千余万元
一审被判死刑


 

  据东方今报消息 在安阳市民中关注度极高的一起集资诈骗案,近日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判。经庭审,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洪飞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被告人刘洪飞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39417512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洪飞现年41岁,系安阳钢铁集团公司病退工人。2005年8月14日至2011年10月10日,刘洪飞以自己投资股票能赢利、需要大量资金为名,隐瞒自己投资股票、期货连年亏损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累计集资金额为85370102元,除已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外,尚有39417512元无法归还。

  案发后,办案单位追回现金和物资价值共计373169.39元,实际造成损失共计39044342.61元。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刘洪飞于2011年10月11日被刑拘,同年10月21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洪飞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洪飞在非法集资期间,隐瞒自己炒股连年严重亏损的事实,明知自己已无力归还被害人的借款,仍采取边集资边返还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诈骗大量资金。被告人刘洪飞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且给人民群众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据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庭审现场,多名安阳市民参与旁听。曾经参与该非法集资的安阳市民杜先生表示,公开审判可以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让市民心里有数。安阳市民张女士认为,真正解决集资诈骗案件还要依靠政府,公开审判刘洪飞集资诈骗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希望当地政法机关加大对集资诈骗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违法分子依法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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