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柯其其)“王警官、宋警官,多亏了你们俩,我才能拿到赔偿金,真是太感谢了!”2月15日,市民宋女士对春雷派出所朝霞警务室的社区民警说。
2月13日上午,山城区统建楼家属院楼下的两家商铺因为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并产生了大量浓烟,致使居住在该楼的宋女士下楼时看不清而扭伤了脚。宋女士要求两家商铺赔偿其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00元,遭到拒绝。
春雷派出所朝霞警务室的社区民警王薇、宋荣芳了解此情况后,及时对宋女士和两家商铺负责人进行调解,两家商铺最终同意各支付宋女士200元的医疗费,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均表示满意。(线索提供: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