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3月2日,记者从山城工商分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后,将位于山城区环城北路的某塑胶制品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活动查个正着。面对自吹自擂,肆意扩大的虚假宣传事实,工商部分责令其发布更正广告,并予以9000元的罚款,该公司负责人悔之莫及。
某塑胶制品公司在网络上自称生产的产品获得了“国家专利权”、“ISO9001:2000质量认证书”,“能源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农业部质量达标企业”,“鹤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并称产品销往台湾、香港在内的30多个省份,出口日本、马来西亚、印尼、越南、巴基斯坦、加拿大等国。经调查,执法人员并未发现该公司获得过“鹤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称号;从公司产品销售登记簿中查看,并未发现其产品有签约的外销合同或记录,当事人承认那是未来的设想,宣传有点过头。
据此,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在有关名称和产品出口方面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和第八条“广告内容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弄虚作假的”。该公司为扩大产品知名度,进行虚假宣传,山城工商分局对其作出责令发布更正广告,并处以9000元罚款的处理。(线索提供:户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