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不法者系合同诈骗
滑县人民法院认为,亿博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已经丧失了进行经营活动的资格,被告人张保却仍然隐瞒这一事实,采取欺骗的手段,于2008年10月31日与安阳直属库签订保管合同,此合同从开始时就是无效的。在履行中,被告人又采取趁无人监管之机或者冒用他人粮食出库单的欺诈手段,大肆将粮食卖出。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合同签订中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均采取了欺诈行为,且非法占有的目的明显,非法占有的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院最终判处张保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判处牛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责令被告人张保、牛凤退赔给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经济损失405469.4元。
(据《法制日报》)
委托管理 无照私企监守自盗
被告人张保系亿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未参加年审,在2008年3月10日即被滑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2008年10月31日,张保以亿博公司的名义与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签订仓储合同,为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有偿保管2008年最低收购价小麦10848吨。此粮食所有权属国务院,系中央储备粮。
2009年2月11日,粮商王某以郑州永祥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购得两笔中储粮安阳直属库保管在亿博公司库点的小麦,分别为977吨和2065吨。在这两笔小麦出库过程中,被告人张保与其妻牛凤共同商议后,冒用王某的粮食出库通知单,蒙骗监管人员,趁机将其保管的小麦私自卖掉或直接抵债472吨,合款84万余元。
2009年5月,王某发现未得够粮食后,向负责监督指导的滑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靖某反映此事。在三方对证下,张保承认了卖掉472吨小麦的事实。王某以“其是从郑州市场购得的粮食,中储粮安阳直属库有义务按照出库单如数将粮食交付”为由,向中储粮安阳直属库主张权利。2010年11月,中储粮安阳直属库弥补了所欠王某的粮食。
2009年6月,粮商王二某发现自己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拍得的小麦尚有465吨未出库,而出库点亿博公司已无任何库存。王二某将此情况向靖某反映,并表示不再向郑州粮食市场缴纳此单的款项。
靖某等人害怕上级追责,共同兑出82.77万元交给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买下了465吨小麦的出库单。后张保表示,将亿博公司的仓库租赁给靖某等人,以租赁费折抵靖某等人垫出的款项。经查,短缺的粮食系2009年2月至6月间,张保伙同牛凤私自将粮食卖掉,用于偿还债务。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保、牛凤共计私自卖掉中储粮安阳直属库委托其代为保管的中央储备粮合款1638245元。
中央储备粮,是中央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国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其安全事关重大。然而,有人却打起了它的主意。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滑县亿博粮油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保,利用该公司接受中央储备粮安阳直属库委托保管小麦之机,伙同其妻子牛凤,将其保管的小麦私自卖掉937吨,得款人民币160余万元,并占为己有。滑县人民检察院以张保夫妇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滑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二人行为属合同诈骗,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2年、10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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