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后
晨报讯(记者 张志嵩 文/图)4月7日一大早,在浚县建设路中段一处正在装修的店面前,一棵两层楼高(约8米高)的行道树一夜之间消失,引起附近居民热议。记者在现场看到,树根已经被砖块和水泥板掩盖,要不是地上残留着一些枝条,似乎这颗消失的槐树根本就没存在过。眼下正是植树造林的季节,这棵树惨遭毒手,这是谁做的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这棵树应该是即将搬到这里做生意的刘某砍掉的。7日晚,刘某砍树时,被附近多人目击并举报。
记者随后来到浚县林业局派出所求证。原来,接到群众举报后,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去过现场,且刘某也承认树是自己砍的。“这种行为是盗伐,我们正在联系相关人员评估,评估后,会让他补植差不多大的树,并对其进行罚款。”浚县林业局派出所的赵楷军所长告诉记者。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