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
被控罪名:杀人
入狱时间:11年
1999年5月8日,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淘井时,打捞出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尸,该村村民赵振裳的亲属怀疑是已失踪一年多的赵振裳。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开始在位于开封的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2010年4月30日赵振裳返乡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9日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至此赵作海已被错误羁押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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