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两人握手言和
晨报讯(记者 秦颖 实习生 席晶)“邻居家的滴水檐距离我们家后院太近,一下雨我们家后墙就被雨水淋湿一大片,现在墙体已经出现破损的迹象了。实在忍无可忍,我就把他告上了法庭。”4月22日,李先生在接受法官调解时说。
李先生说,邻居赵先生在他家房屋后面建房时贴他家太近,致使他家采光出现问题,但一开始因为两家关系比较好,他也没多说啥。后来下雨时才发现,因没有足够空间,滴水檐流下来的雨水浇到了他家房屋后墙上,墙体受损严重。
赵先生表示,他和李先生是多年的邻居,设计房屋的时候也不是故意想让水流到李先生家后墙上,但房子已经建好了,再改动房屋有些不现实。
“我们家的生活很受影响,一看到家里的后墙我就一肚子火。”李先生告诉法官,现在两家已经因此反目了。
淇滨区人民法院大赉店法庭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赵先生所建房屋确实距李先生家住房太近,既不符合情理,也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相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物权法》也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法官向原告、被告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文,尽力调解。
24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线索提供:淇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