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首都一份报纸的报眼显著位置刊登出了署名为“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明”的一份声明,声明指出:最近,有的网站在不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对我本人和企业进行了不实报道,给我本人和企业造成了无辜的伤害和损失。声明要求有关网站立即停止侵权,他本人及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对于发声明的背景,张新明有无奈更有愤怒。“去年以来,网络上突然有很多关于我个人以及企业的一些不符合事实的传言,比如我‘跑路’‘失踪’,甚至‘被抓了’‘向警方自首’了等等。”张新明说,“我们也曾经向一些网站提出过抗议和改正的要求,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我只有通过登报来为自己澄清事实,为自己维权。”“事实上我一直在正常地处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我不知道散布那些谣言的人是何居心!”张新明说。
不少网民认为,在网络谣言越来越困扰人们生活的情况下,登报发声明是维权的一个好办法,这样既避免了公民个人与被雇用的“网络水军”在网络上的不对等混战,更可以跳出网络本身,在现实中回击网络谣言。
经济纠纷引网络谣言?
对于网络谣言的起因,张新明个人认为这应该与一起经济纠纷有关。
“我公司与沁和能源集团公司、沁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吕中楼先生之间有一起经济纠纷,后来我们诉诸法律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23日作出了判决,对方不服提出了上诉。也就在这以后,网络上攻击我的谣言就慢慢多起来了。”
在采访中,张新明认为这起网络谣言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吕中楼先生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曾认为是我背后鼓动大家去举报他2001年在山西沁水县‘侵吞国有资产’的事。”张新明说,“而事实上我2007年才认识他有了经济往来,他被举报的事跟我无关。”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举报吕中楼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举报人之一、山西沁水县永红煤矿原矿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潘新建。潘新建说:“我们从2002年就开始反映有关情况,从来没有人说我们是诬告,只是告诉我们在调查,但十年都没有结果。至于张新明,我们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
但是,记者就此事联系在北京的吕中楼先生时,他只是强调:我是一个做实业的人,不想炒热这个事。
声音
经济纠纷引发的网络谣言,正在形成一个新问题。要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还是必须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公开公正以及尽快地处理好一些经济纠纷,另外一方面也应设立有关“网络攻击”“网络散谣”行为的禁区,也就是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禁止在网络上给对手抹黑,否则就涉嫌违规。
——北京律师郝通海
(据《新京报》)
心提示
核
近日,山西一企业家在首都一份报纸上刊登的一份回击网络谣言的声明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表示:网络谣言已经渗透和影响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认真对待和重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