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涉嫌“肇事逃逸”
面临罚款拘留
俩老人葬身火海一女童重伤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机涉嫌“肇事逃逸”
面临罚款拘留


 

  撞伤一只狗后离开

  司机涉嫌“肇事逃逸”

  面临罚款拘留

  

  据东方今报消息 新乡市一司机回家途中撞上突然蹿到路上的一只狗,狗受伤后逃走,司机也驾车离去。6月13日,该司机接受采访时称,新乡县交警部门将他撞狗的行为定性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拟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据当事人马永介绍,4月13日17时许,他驾车行至新乡古朗线南辛庄丁字路口西侧时,一条大黄狗突然蹿出,他立即刹车,但还是撞到那只狗,狗叫着跑了。几天后,他突然接到新乡县交警大队的电话,对方称,狗的主人报案了,希望他到交警部门协商解决。

  马永说,狗的主人提供了给狗治疗的收费单据,共计900多元,希望他全赔。“我是正常行驶,狗没有人牵引,自己蹿到路上,主人也有责任。”

  由于协商不成,马永希望交警部门按事实进行责任认定,不行就通过法院解决。

  5月10日,新乡县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马永所撞的犬种为灵缇犬,而马永也被认定为肇事后驾车逃逸。更让马永想不到的是,6月6日,新乡县交警大队给他下达了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称马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拟对其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6月13日下午,新乡县交警大队一名姓王的警官告诉记者,据狗的主人介绍,马永驾车撞狗后,并没有下车,而是停了几秒钟就驾车走了,当时他家的9岁小孩在现场,记住了车牌号,当天就报警了。而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也足以证明此事。“至于罚款多少,拘留几天,现在还没有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