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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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被多人胁迫卖淫,其母为讨公正抗争6年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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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乐乐(化名),今年17岁。她的一切转变都源于6年前一场令人痛心而震惊的变故:当时年仅11岁的她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淫。被解救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送上了法庭。但案子一审判决后,被两次发回重审。乐乐及其家人始终忍受着痛苦的煎熬,迟迟等不来结果的母亲唐慧于2011年11月底,通过微博求救,随即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网友们似乎已经习惯于怀着恶意去揣测事件真相,他们在网络上拷问,是谁制造了她的不幸,谁又该为她们负责?

  噩梦般的3个月

  

  从乐乐失踪到被成功解救,刚好3个月。这短短的3个月,对乐乐来说,每天都像生活在地狱;对唐慧来说,这短短的3个月恍如隔世,除了对女儿的思念,她每天都在担心和害怕中度过。

  2006年10月1日晚9时,在家附近做小生意的唐慧和丈夫收摊回家,发现女儿乐乐没回来,夫妻俩找了一夜未果。第二天一早,乐乐回家了,她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10月3日下午,唐慧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字条写道:“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赚钱,我不去不行。您放心,过不了多久我会回来的……”

  原来1日晚,乐乐是被一个叫做周军辉的男子骗到家附近的“蓝色吧”,在那里,周军辉强行与她发生了四次关系。10月3日,独自外出买东西的乐乐又碰到了周军辉。周以“要将丑事告发到学校”要挟乐乐出去“工作”。在留下了字条后,晚上8时,乐乐被周带到了柳情缘休闲屋。

  找不到女儿的唐慧向当地警方报案。

  2006年12月20日,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电话:“你女儿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快去看看吧!”唐慧像捡到了救命稻草似的找到了休闲中心。经过十多天的守候,终于在12月30日下午5时许,看见一个酷似女儿的人目光呆滞地坐在休闲中心的沙发上。

  在确认女孩正是失踪了近3个月的乐乐后,唐慧叫来了此前负责女儿失踪案的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中队长杨军祥,“唐慧说,杨到店后,只是看了一眼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为了不让近在咫尺的女儿再次消失,唐慧又拨打了110,5分钟后赶来的民警帮她带出了乐乐。

  在自述中,乐乐写道:“到柳情缘的第一天,老板娘秦星就让我跟着她的干妹妹红霞上班。我想走但红霞威胁我。”当天,乐乐被一个30多岁的客人强暴了。

  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刚满11岁的乐乐被迫卖淫100多次,“他们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小青’,每次接客100元,老板娘拿30元;过夜200元。我挣的钱,秦星拿了几千元,周军辉和他的朋友拿了7000多元,我自己用了1000元。” 2006年12月底的一个晚上,刘润、兰小强、蒋军军、秦斌(秦星之弟)先是灌醉了乐乐,随后对她拳打脚踢,最后四人将其轮奸达5个小时之久。

  一个母亲的执著与抗争

  女儿终于回家了,可女儿在失踪期间所遭受的非人折磨让唐慧心如刀绞。她一心要为女儿讨个说法。

  女儿被解救出的第二天一早,唐慧到零陵区公安分局找杨军祥要求立案。但杨军祥说这只是一般的治安案子,把人领回家就算了。她又跑到休闲中心所属的南津渡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我们管不了,你还是要找分局。”

  2007年1月4日终于有人给这对母女做笔录。1月5日,正式立案。直到1月25日,警方仅刑拘了休闲中心的老板娘秦星一人。在秦星关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魏晓辉竟帮其传递信件,使得内外互通。

  唐慧将遭遇写成信寄到湖南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获悉此案后相当重视,并作了“请高度重视,依法惩处”的批示。2007年2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作出有关批示。很快,涉及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立案侦查。

  然而唐慧又遭受到了来自地方检察院的阻力。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从未与他们深入交流,甚至有次当着她的面说:“我没看出来你女儿是被强迫的,她看上去也不像只有11岁。”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秦星、陈刚因构成组织卖淫罪,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军辉因以暴力胁迫不满11岁幼女卖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等人强奸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各赔偿乐乐经济损失2万元,刘润等3人赔偿乐乐经济损失1万元,共计9万元。参与轮奸的秦斌在逃。此外,渎职的杨军祥被“严重警告”;通风报信的魏晓辉被“党内警告”。

  唐慧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她以量刑畸轻等为由申请抗诉,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建议。2009年1月此案重新审理,2月11日法院再次做出判决——维持原判。此案二审后又因为证据不足被高院发回重审。

  多名嫌疑人当庭翻供

  ●

  2010年6月9日,唐慧被零陵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了37天。据坊间传言,唐慧被拘留的真正原因是“私下接受媒体采访”。

  眼看该案就要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开庭审理。唐慧曾断然拒绝过被告家属愿意赔偿20多万元、庭外和解的要求,记者问她:“你希望的结果是什么?”“让他们死!”唐慧口气决绝。

  2010年12月23日,庭审当天,唐慧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4万元,并判处7被告均是主犯,处死刑。184万元中,包括乐乐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周军辉是第一个接受讯问的主犯,他多次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秦星,这个出生于1982年、身材瘦小的女子在庭审上哭诉并对之前供述的强迫卖淫行为拒不承认。她还极力维护男友陈刚,否认他是这家休闲中心的老板。陈刚亦当庭翻供。刘润、蒋军军、兰小强与秦斌(2010年7月刚被抓获归案)也接连翻供。刘润和蒋军军在庭审时辩称:“我们不是强奸,只是嫖娼。”此举激怒了唐慧,她抡起矿泉水瓶朝蒋军军砸去,场面一度混乱。

  错综复杂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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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只有一名被告表示悔意,其余几人均拒不认罪?唐慧的一名亲友说:“周军辉家穷,父母都是农村的,没关系。”

  7名被告究竟在当地有着一张怎样复杂的权力、关系交织的网络?在永州市公安局,一位姓马的外宣负责人表示:“省外媒体要得到省公安厅的批准。再说,我们不需要你们来报道。”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原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何频是柳情缘休闲中心老板陈刚的同学兼铁哥们,现已调到接里桥镇派出所任职;而秦星的堂哥秦爱群更是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现被调任市公安局。何频与秦爱群之间,又是女婿与丈人的关系。在秦爱群的老家富家桥镇,一位邻居向本刊记者证实,秦爱群有个女儿确实嫁给了个当警察的。还有人称,秦星的姨父在永州市检察院里当领导。

  “上访妈妈”被劳教引发强烈关注

  

  “乐乐案”几经波折,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秦星、周军辉死刑;判处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

  事情并未就此平息。唐慧因不满在案件审理阶段,永州公安局有民警为被告人秦星制造“立功情节”(制止同监人周兰兰上吊自杀,后涉事的周兰兰否认自己曾有自杀行为)、以期令其得到“免死”判决,连续向多部门投诉。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唐慧被劳教的消息一出即引发社会强烈关注。2012年8月6日,《人民日报》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湖南省委政法委对永州幼女被强奸、其母唐慧反映的有关情况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唐慧本人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迅速依法启动复议程序。

  8月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8月11日中午,唐慧乘车从长沙回到永州,来自各地的记者和她的两位律师随行。唐慧一上车就哭了,她说,舍不得给过她帮助的朋友们,害怕自己回去后,再次孤立无依。

  (综合《新民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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