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鹤壁市国债收款单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国债收款单催兑工作的通知》(银国库[2012]19号)和郑银国[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金融消费者储蓄国债业务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鹤壁市中心支行决定于2012年8月份至11月份在全市开展国债收款单“集中催兑”工作。
本次催兑的收款单位为登记在人民银行“国债收款单管理系统”中的12种收款单,包括由相关商业银行转至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的应兑未兑的1982年~1988年国库券收款单和1987年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收款单。
希望持有以上国债收款单的企业和单位,尽快到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国库科兑付。
联系电话:3323736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