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张帅
晨报讯(记者 贾正威)8月9日上午,杨女士在新区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的某银行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她将银行卡插入取款机后支取了1000元后,一时大意,竟将银行卡落在了取款机内,被随后取钱的男子从卡中取走1万元。29日,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这桩“懊恼事”。
将卡落在自动取款机上后的第二天,杨女士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于是报了警。警方调取了当天的银行监控录像,由于画面模糊,取款人的脸部及所乘白色轿车车型和车牌号均不清晰,目前公安机关仍在进行调查中。
从杨女士提供的银行监控录像记者看到,8月9日上午9时55分左右,这家银行ATM取款室外,疑似一家三口人正在排队等候取钱:男子,留平头,30多岁,戴眼镜,身着深浅色相交短袖、深色牛仔长裤;女子,30岁左右,身着黑色上衣、疑似绿色短裙;两人身旁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9时56分,杨女士取过钱后从ATM取款室走出,这一家三口紧接着进入取款室内,男子掏出银行卡试图插入,却发现插不进去,随即发现卡槽中有一张银行卡。随后这名男子开始操作,分两次共取出1万元现金,然后拔出银行卡,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离开了现场。杨女士称,当时卡内共有3万余元。
记者咨询了河南明星律师事务所的李国如律师。据李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这名男子“顺手牵羊”的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涉及金额1万元,如果当事人没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公安机关破获后,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该男子主动自首退赃,可以获得从轻处理。”李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