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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郎酒”非彼郎酒

郭坤
 

  山城工商分局暂扣一批涉嫌侵权酒

  晨报讯(记者 郭坤)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整治、商品打假、消费者维权,市面上的假冒商品大为减少。假冒伪劣商品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屡遭工商管理部门查处打击,大有销声匿迹之势。然而“巧买家能不过巧卖家”,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稍不留意,就有可能上当受骗。9月4日,山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就发现了涉嫌侵犯郎酒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9月4日,山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山城区朝阳街中段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赵某销售的“喜郎春”酒和“盛世郎”酒的外包装上使用的“郎”字商标,与四川省古蔺县久盛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的“郎”字商标相同或近似,突出使用汉字“郎”的商标。

  赵某销售的“喜郎春”酒和“盛世郎”酒远看像郎酒,近看便露出破绽。两瓶白酒酒盒外包装“郎”字的左上方有一小字“喜”,厂家的名称也变成了四川古蔺喜郎春酒业有限公司。还有两瓶白酒的酒盒外包装上印有“神采飞扬、盛世郎”,细看还有个“茅双”注册商标。

  山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场断定,“这几瓶郎酒‘不地道’,有冒牌的嫌疑。”

  当事人赵某提供不了销售该酒的正当手续,也没有任何商标授权凭证和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后,说明这几瓶酒涉嫌侵犯“郎”酒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赵某暂停销售。

  依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暂扣涉嫌侵权“郎酒”。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线索提供:户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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