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支招无忧购期房
刚需族购房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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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支招无忧购期房

 

  目前,商品房预售已是非常普遍的做法。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由于购买期房往往能享受相对较低的价格以及更大的选择范围,不少置业者都会选择购买期房。业内人士提醒广大置业者,购买期房两步规避纠纷:一看房企资质,二审购房合同。

  □多方了解企业资质

  关于企业资质,置业者不应盲目相信企业的宣传材料或者官方主页上的信息,应从其他渠道探听房企信息。比如已经入住的业主,他们对某个小区的居住体验、物业服务、建筑质量最有发言权。

  另外,应该重点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比如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仔细检查预售合同

  预售合同非常重要,一份责任清晰、数据明确的合同,能帮助置业者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检查购房合同,应着重看这样几点:

  主体双方要细致、明确,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要尽可能的具体。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预售面积和最终的实际测量面积有出入是很正常的,但是合同中必须规定误差多少,超过误差范围如何赔付。

  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总价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如果无意外情况而延期交房,房企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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