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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上标“通用”
持卡消费被“限用”


郭坤
 

  山城区一蛋糕店被责令整改

  

  晨报讯(记者 郭坤)“卡上明明标着通用,怎么到店内消费又说不通用?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山城区的龚女士因拿着一张某蛋糕店的VIP卡买不到想要的商品而十分生气,随后来到山城区工商分局奔流街工商所投诉。10月18日记者获悉,工商部门受理了龚女士的投诉。调查清楚后,依法责令该蛋糕店整改,并罚款1000元。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龚女士所办理的这张卡是某蛋糕店的VIP会员卡,共标有六项使用说明,第一项写着“此卡可在指定的各连锁店使用”。工商执法人员在这家蛋糕店进行调查时,店员陈某承认该卡为该店所发,各个连锁店通用。“既然通用,消费者怎么买不到想要的商品?”工商人员要求店员做出合理解释。店员指着会员卡使用说明第四项说:“‘敬请遵照本公司规定使用’,这不标的很清楚?我们规定特价商品除外。”执法人员同时看到会员卡使用说明第六项印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该蛋糕店发放的VIP会员卡涉嫌合同违法,决定对其进行查处。

  该蛋糕店发放的会员卡标注“请遵照本公司规定使用”和“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字样,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山城区工商分局依法给予该蛋糕店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的处理。

  (线索提供:户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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