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 近日,湖南郴州制定了《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该办法中首倡公务配车者需按汽车排量来植树。
办法规定,凡是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棵~5棵,或者完成3个义务工日的相应绿化任务。应当义务植树但因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非农业人口,必须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
同时,办法还倡导建立“购车碳汇林”。在职的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各单位及市各人民团体一把手栽植或捐资“购车碳汇林”,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1.8升以下植树3亩、1.8升~2.5升植树4亩、2.5升以上植树5亩的标准栽植“购车碳汇林”,因季节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采取以资代劳办法,每亩造林劳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300元收取。鼓励企业和私家车业主自愿栽植“购车碳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