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兄弟二人多年前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在赡养母亲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无奈之下,80多岁的老人来到法院状告二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10月26日,记者获悉,在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的调解下,中断了多年的母子亲情、弟兄亲情得以修复。
张某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两个儿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并在赡养母亲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最后由老大独自赡养母亲。2010年,两兄弟虽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老二却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母亲赡养费。后张某因瘫痪住院治疗,起诉二儿子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办案法官查找案件的症结,发现是因为分父亲遗产一事,二儿子对哥哥有意见,遂分别找两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相关法律条文,使他们思想上逐渐有所转变。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老二不但拿出了3000余元补偿以前应支付的赡养费,还表示今后愿与大哥共同负担起母亲的赡养费与医疗费。(线索提供: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