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菜地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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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丢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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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菜地与法治

 

  □戎国强

  

  “镇政府为给县领导家人让地强拆民宅”这则新闻,这两天在新浪、网易的新闻排行榜上一直居高不下。

  河南信阳市管辖范围内,有一个城区叫浉河区,还有一个县叫息县。息县的某位县领导的父亲,住在浉河区吴家店镇的聂寨。县领导的父亲想在自家后院种菜,嫌菜地面积小,想要姓黄的邻居让出院墙里的一块地来,答应给1万元钱,黄家不愿意。9月20日下午4时左右,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党办主任黄某某带着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来到黄家后院,要强行拆除他家的院墙。黄先生和他年过八旬的母亲上前阻拦,但无济于事,黄母还在争执中被打伤。

  事情的起因,不过一块小小的菜地,为什么这么受人关注?几十多万次的点击量,5000多网民跟帖,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理?

  息县与浉河区都是信阳市下辖的行政区域,互相没有隶属关系,息县县领导不是吴家店镇的上级。但吴家店镇各级、各部门的同志对息县县领导的父亲如此卖力,是可以理解的。息县的这位领导很可能就是从浉河区出去的,如果这位领导以后调到浉河区来当领导呢?说不定被提拔为信阳市的市一级领导呢?吴家店镇的同志们为这位县领导的父亲效力,就是为这位县领导效力。人们从报道中读到的是一个可怕的信息:权力结盟。

  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说,“拆迁行为是合法行为,黄家有一部分地是公共用地。”如果黄家确实占了公共用地,确属非法,但是,把这块地给县领导的父亲种菜,就合法了吗?这“法”是专门对付老百姓的吗?“法治”就是“想办法治老百姓”吗?易镇长的话里隐含着一种逻辑:合法与否,权力说了算。

  仅仅是为了县领导的父亲想种菜,镇长、党办主任,还有“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一齐出动,这不是公权力私用,公共资源私用,还能是什么?这100余名“迷彩服”的劳务费,总不会是县领导或其父亲,也不是镇长掏吧?

  话说到这里,有人自然而然地会想起一个说法:“把权力关进笼子”,即建立对权力的监督机制。理论上说说容易,但在现实中,怎样监督权力,建立什么样的监督机制,也是权力者说了算的。

  有效监督无望,人们就会担心:黄家这样的遭遇,什么时候会轮到我?在强权面前,人们难免有唇亡齿寒之感。这就是一件不大的事情引起高度关注的原因。

  ·网络微评·

  @郭文斌:这让人想起“六尺巷”的故事,那个叫张英的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并没有以权势欺人,而是觉得应该谦让邻里,给家里回信中写了4句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现代“县领导”比古代官员的境界还差了一大截。

  “强拆民宅”背后站着一位怎样的“县领导”?谁来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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