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判决生效后,因为被执行人家中贫困,一直难以执行。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10年不放弃,最终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有关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李某终于收到了26000元执行款。
事情得从2001年说起,李某与王某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拳脚相向。当年12月15日,李某与王某人身损害纠纷案经山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及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后,被告王某被判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7380.44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李某于2002年7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发现王某无银行存款,家中贫困,找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判决一时难以执行,但执行人员并未因此放弃。
10年过去了,执行工作人员偶然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有关财产线索,再次调查、询问。起初王某还坚持说自己没钱,在执行人员出示了相关证据后,最终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低头,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
在执行人员的进一步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在收到26000元后放弃其余债权,双方和解。
(线索提供: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