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女士来电:她近日在某商场购买黄金手镯,因尺码特殊需要定做,商家告知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交定金时以当日黄金价格为准,付货时以付货当天黄金价格为准,多退少补。此事是否合理?
李常兴律师:如果商家事前已明确告知顾客此规则,则顾客的知情权没有被侵犯。顾客有选择权,可以进行交涉或拒绝购买。晨报见习记者 祁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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