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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无钱可还 法院调解化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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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无钱可还 法院调解化积案

 

  晨报讯(记者 郭坤)13年前,林州某厂与鹤壁某厂因经济纠纷产生的一件积案,因种种原因始终未能执结。11月16日,记者获悉,在执行干警多次努力下,这起多年积案被成功化解。

  1999年,林州某厂与鹤壁某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鹤壁某厂欠林州某厂货款13万余元未结,经林州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鹤壁某厂未履行义务,山城区人民法院受林州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该案件。由于鹤壁某厂已停产多年,无财产可供执行,林州某厂又不能提供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林州某厂认为执行没有希望,就委托林州一名律师风险代理。山城区人民法院为化解矛盾,多次对该案进行调解,而该律师均置之不顾,一再坚持索要全部欠款及迟延履行金。执行人员认为律师是和解本案的最大“障碍”,于是,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绕开律师直接与林州某厂进行沟通,使其客观认识到鹤壁某厂所处的困境。11月16日,在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同意用一部汽车顶付全部货款,至此,历经十几年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线索提供: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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