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缝补队”温暖矿工心
鹤山区增设35名护林员
身负命案
潜逃20年终落网
山城区人民法院
为一农民工讨回800元工资
修自行车变速器
被强制换新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城区人民法院
为一农民工讨回800元工资


郭坤
 

  晨报讯(记者 郭坤)11月22日,山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在巡回审判时,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为一名农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800元工资。

  山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在鹿楼乡开展巡回审判时,一名农民工前来咨询。该农民工自称姓李,此前在山城区某建筑工地打零工,被拖欠800元工资,他曾多次到建筑工地去讨要,但被建筑队工头郑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鉴于案件标的较小,案情简单,法官决定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法官给包工头郑某打电话,全面宣讲法院开展的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背景、政策,并对郑某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1月18日,李某向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称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取回。(线索提供:李志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