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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实施“阳光工程”
让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晨报记者 柯其其 通讯员 刘艳波

  一名在校学生因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并未对其作出逮捕处理,而是选择了帮扶、挽救。

  “我犯过错,如果不是徐阿姨,我现在肯定在监狱里服刑,来大学读书想都不要想。现在回想我办的傻事,真是后怕,如果我去蹲大牢,我这一辈子毁了不说,我爸爸、妈妈肯定没法活了……”11月28日,在外地读大学的小文(化名)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小文所说的傻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错事,而是涉嫌抢劫一部价值990元的手机。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他的抢劫行为将面临一系列严厉的法律程序制裁。而当时的小文还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表现优异的学生。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慎重斟酌考量后,决定将小文的案件作为“不逮捕”的案例来处理。

  “如果因为小文的一时冲动,就剥夺他受教育的机会,把他送往监狱,极有可能把他推向社会的对立面,这并不是法律的本意和目的。法律既要惩前毖后,也要治病救人。作为检察官,我们想通过努力尽可能挽救失足学生,使他从一个有‘污点’的人转变成一个‘干净’人”。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徐静说。

  

  案件回放 偶起贪念走上歧途

  小文是山城区一所高中的学生,打小就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孩子。在大家眼里,这个沉默内向的男孩前途一片光明。

  2012年3月2日晚7时许,小文的人生发生了蜕变。那天,他来到山城区一家手机专卖店,将事先准备好的红花油喷向手机店主的眼睛,然后抢走一部联想牌手机。他在逃跑过程中,被店主抓获。

  在事实面前,小文坦白了抢劫手机(未遂)的犯罪事实。随后,小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

  

  走访调查 检察院对其教育感化

  很快,小文的案件被转到山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对小文,该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人员被震撼了。“这孩子正是读书的年龄,却因一时贪念犯罪,多可惜啊。”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先后到小文的学校、班级及其家里走访调查,大家都称其平时表现很好,学习也很努力。

  这个案子该怎样处理?小文悔恨的泪水让检察官沉思了许久。如何对小文进行正确处理,让他既能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又能迷途知返?如果把他起诉到法院,法院将其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小文的学业、就业、婚姻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容易造成其“破罐子破摔”的病态心理;走向社会时,心灵上的阴影会很难抹去。

  “对于学生犯罪,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肯定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经过我们对小文的调查走访,认为他虽触犯法律,但主观恶性较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和‘惩教相辅、情理感化、启育新生’的工作理念,我们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徐静说。

  为挽救小文,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多次找到被害人做工作,希望对方能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害人被检察官的认真负责感动了,表示愿意谅解小文。

  

  各方反馈 宽严相济政策用得好

  在依法对小文作出不逮捕决定后,徐静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及班级对其犯罪的事实严格保密,降低知晓度,缩小影响面,使其放下思想包袱,以轻松心态投入学习。同时要求家长对其严加管教。

  小文被释放后,他所在的学校专门送来一面锦旗,校方代表说:“小文是初犯,因一时贪念惹了祸,如果被判刑,将对他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没想到检察院对其采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来说就是给了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小文的父母非常感动:“我们为孩子的犯罪行为深感痛心,以后我们会多学法律知识,多教育孩子。同时感谢检察院给了他一个机会,我们相信他一定不会再走歪路。”

  徐静告诉记者:“宽严相济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当宽则宽,对于轻微刑事犯罪的青少年来说是一种挽救。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各方面共同努力。”

  

  告别过去 走向新生

  小文终于重新返回学校。经过检察官的思想帮教,他痛悔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感激检察官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虽说案件结束了,但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一刻也未松懈,时刻关注着小文的情况。徐静为小文制订了严格具体的帮教措施,并与学校和家长签订了帮教协议;徐静经常与小文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还定期与小文的父母、班主任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小文的成长。

  今年高考,小文不负众望考上外地一所大学。

  至今,小文和徐静还保持着联系,小文在邮件里告诉徐静,他会永远记住徐阿姨的良苦用心,好好生活,以此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他的关心关爱,再不会走上歧途……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雨介绍说,“为了这个目标,我们正在不懈努力,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

  为了预防失足青少年再次犯罪,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挽救失足青少年的“阳光工程”。“阳光工程”通过“知心检察官”、“阳光档案”和“污点封存”三项制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旨在通过对失足青少年审判时和审判后的心理、感情干预,帮助青少年避免重新犯罪。

  除了依法处理案件,主办检察官还与失足青少年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检察官定期到青少年学校、家中或工作单位跟踪帮扶和回访,针对青少年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想办法及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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