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苗苗 渠稳)一些酒厂为了增加自己产品的销量,将杂牌酒的外包装弄得和名牌酒很像,殊不知这样做违反了《商标法》,涉嫌商标侵权。12月1日至今,我市已端掉商标侵权窝点3个,查处假冒伪劣烟酒案件7起。
12月3日下午,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执法人员在山城区一烟酒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红花郎凤酒”外包装和红花郎酒的外包装极为相似。
“这些杂牌酒的外包装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我们和郎酒集团鹤壁区域代理商联系后,确认该店所售的‘红花郎凤酒’仿冒红花郎酒。”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马上查封了10瓶涉嫌商标侵权的“红花郎凤酒”,还查封了51瓶没有产品合格证的“杏花村福酒”。
12月4日上午,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山城区春雷路一家烟酒店检查时发现,名为“中国泸州老窖特曲”的白酒,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中国泸州”字样,涉嫌商标侵权。
12月1日开始,按照中原红盾行动统一部署,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深入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烟酒商品行为、打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双打”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已端掉商标侵权窝点3个,查处假冒伪劣烟酒案件7起,立案查处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1起。
(线索提供:晋飞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