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席适之)12月7日,浚县林业局对全县的农贸市场、农家院、餐馆开展野生动物集中清查,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一经发现马上查处没收。
浚县林业局发现农贸市场附近的兔肉销售点和部分农家院、餐馆存在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现象,并利用野生动物招揽顾客。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浚县林业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依法没收野兔死体4只、野鸡活体4只。根据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将没收的野鸡放到野外;对部分农家院用野生动物招揽顾客的行为,浚县林业局责令其限期整改。(线索提供:马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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