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按下“葫芦”起来“瓢”
未批准淇滨区范围内任何医院收停车费
倾斜墙被“扶正”了
疑似插卡方向错误
一市民银行卡被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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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发改委:医院收停车费需经审批,截至目前——
未批准淇滨区范围内任何医院收停车费

 

  □晨报见习记者 刘春香

  看车人员:初衷是对“蹭停车”族收费

  据了解,来医院停车的除医院职工和患者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蹭停车”的。

  原来,为避免车辆被盗,该医院斥资数十万元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很多来医院附近办事的人感觉院内有摄像头以及专人看车,很安全,便将车停放在院内。

  看车人员说:“对这些市民停车,医院是收费的。”然而,来停车的到底是患者还是“蹭停车”一族,他们也分不出来,只能全部收费。

  记者亲历:停车不到1小时,收费1元

  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某公立医院看病,将电动车停在了非机动车停放处。挂号、看医生、取药,用了不到1小时。去停车处推车准备离开时,看车人员告诉记者需缴纳1元看车费,说“不能白给你看车”。

  近日,读者韩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去淇滨区某公立医院看病时,把电动车停在了医院大门内的非机动车停放处,看完病去推车时,车辆看管人员说需缴纳1元看车费。

  这令她很纳闷:来医院看病本来就要缴纳医疗费用,为何还要额外缴停车费呢?作为非营利性机构,该医院是否有不合理收费嫌疑呢?

  市发改委:医院收

  停车费需经审批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说,依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允许非营利性医院收取患者的停车费,如医院设有专门停车场需收取患者停车费的,需要提交审批手续。

  目前,市发改委没有收到淇滨区范围内任何一家医院收取停车费的申请。市民如对收费价格问题有异议,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您认为医院该不该收停车费呢?请登录腾讯官方微博@淇河晨报发表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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