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12月9日中午,家住山城区某小区的张先生去参加朋友孙子的满月宴,因架不住劝酒多喝了几杯,导致心脏病发作。被送医院后,人虽救了过来,却花去了2300多元的治疗费用。“这笔费用是否应该由劝酒者支付呢?”12月11日,张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向记者求助。
据王女士讲,朋友给孙子办满月宴,丈夫赴宴了。“同桌的蔡先生是老张以前的一个同事,见了后免不了要劝酒。老张已经62岁了,还患有心脏病,原本不肯喝酒,可架不住劝酒,只得一杯接一杯地喝,喝了大约半斤酒。”王女士说,宴席快结束时,她丈夫突然心脏病发作瘫倒在了酒桌上。“已经花去了2300多元的医疗费,后续治疗可能还要花更多的钱,医疗费却还没处筹措。”王女士说。她去找蔡先生讨要医疗费,对方却不肯支付。为此,两家闹起了矛盾。
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姓王的法律工作者。他说:“明知喝酒能对身体造成危害而劝酒,从而导致张先生心脏病发作,根据《民法》规定,劝酒者应承担一定责任。而张先生知道自己患有心脏病还依然喝酒,也存在过错。因此,劝酒方和喝酒方应该各承担一半的治疗费用。”
(线索提供:肖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