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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教练
辞职遭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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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跆拳道教练
辞职遭恐吓?

民警化解纠纷
 

  晨报讯(记者 席适之)“跆拳道馆一名教练的突然辞职引起了老板的不满,老板在气愤之余克扣其部分工资,要求他赔偿丢失物品,并发短信恐吓。”12月17日,九州派出所鹤翔警务室处理了这起劳务纠纷案件。

  原来,陈先生决定辞职之前在某跆拳道馆担任教练,他辞职时老板不同意,被克扣了7天的工资400多元,该老板称如其要离开,必须赔偿在职两年来丢失和折损的旧自行车、电磁炉等费用。“跆拳道馆少一个学生,就去砸一次你现在任教的地方!用10万元雇人来做!”12月10日,陈先生将前雇主发来的一条恐吓短信转发给了社区民警,他表示工资拿不到不说,还遭到前雇主的无理索赔和恐吓,实在不甘心。

  据跆拳道馆老板娘透露,陈先生在此工作的两年时间中,他们将自家的自行车、电磁炉、被子等生活用品配备给他,对待陈先生就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但现在陈先生突然辞职,不但将配备给他的自行车弄丢、电磁炉用坏,还丢下了道馆的学生,对他们道馆的正常培训造成了影响。对此造成的损失他们还没来得及计算,现在还想要工资,绝对不可能。双方协商不成,所以才出现了此事。

  就此,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解。12月17日记者获悉,最终陈先生赔偿了前雇主的自行车、电磁炉等丢失折旧费用,跆拳道馆老板发放了陈先生应得工资,纠纷得以化解。

  (线索提供:呼玉霞 张宝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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