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往年暑假打工情况调查后发现,有些学生虽然想打工但多方求职无门;有的虽然找到打工机会,但打工时往往和用人单位出现薪金待遇、劳动安全等方面的纠纷。一些用工单位的老板,抓住学生社会经验少等缺点,出现克扣打工学生工资等违法行为。
那么,学生如何在暑假打工中避开陷阱,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就此问题,6月13日,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队长杨利亚。
选择打工 心态要平稳
据杨队长介绍,一些学生急于找到打工职位,于是在寻找工作时会出现急躁行为,往往饥不择食地随便找个职位了事。这样一来,打工学生不仅不能找到合适工作,还很有可能陷入一些用工企业设置的就业陷阱,危害学生合法权益。
寻找正规职业中介
杨队长说,学生社会经验少,缺少获得打工信息的渠道。有的学生到招聘会寻觅打工信息;有的学生则从报纸、网站上获得打工信息;有的学生则通过亲戚、朋友的引荐、介绍;有的则通过职业中介获取打工信息。
相比较而言,熟人介绍的成功率最高,但网站的可信度差。有些职业中介也存在非法中介。杨队长提醒打工学生,要到正规的职业中介获得信息。正规职业中介一般具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量的开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是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身份证件。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别忘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书,将来打工学生与用工企业出现劳资纠纷等问题,就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最终受害的可能是打工学生。杨队长提醒打工学生,不管是在哪种渠道获得的用工信息,一定要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书。
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书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要有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