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广军)7月22日,一名儿童在鹤翔西区某网吧神情激动地打着“半条命”游戏,记者大致看了一下,该网吧有3名明显是未成年人的少年在上网。
记者与该网吧老板攀谈中了解到,网吧老板对有关规定好像并不太在意,存着侥幸心理,认为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逮着。正在上网的小明(化名)说,他家里也有电脑,但父母怕他上网就锁起了主机,没办法,他偷拿了父母的零钱,跑到网吧玩儿,进入网吧并没有受到阻拦,“网吧的老板还给提供方便呢”。
据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及信息产业部等14家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二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三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市民王先生认为,针对学生放暑假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以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