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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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财又劫色
为筹赌资骗好友
沉湎赌博“三进宫”
一表少年犯罪团伙疯狂盗割通信电缆
贪污公款
获刑1年
约定在先房主免责
问题汽车”问题多
竟是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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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班主任
贪污公款
获刑1年


  本报讯(记者 刘海民)因涉嫌贪污学生书本费、杂费19000余元,潜逃达5个月之久的王某(本报7月5日曾详细报道),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王某2006年9月应聘到我市某中学任教,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2007年1月19日,王某受学校委托,收取学生书本费、杂费共计19000余元后,携款潜逃,并将其中的18000余元用于炒股,余款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韩秀红 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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