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广军)8月7日,记者从淇滨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个4人盗窃团伙近日落网,且已被判刑处理。
陈某、王某、吴某、常某4人流窜于淇滨区、淇县、浚县、汤阴县等地,采取不同手段或个人作案或共同作案,最高参与盗窃作案个案价值105529元,最低的个案也有9520元。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陈某、王某、吴某、常某14年、13年、11年、2年有期徒刑。
线索提供:李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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