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柯其其)8月1日至15日,山城警方对非法限制他人自由的13名传销分子处以拘留并罚款。
8月12日,大沈以卖服装为由,将许某骗至鹤壁从事传销。当许某知道上当受骗要求离开时,大沈和小沈竟采用“跟随”手段,对朋友许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山城警方对大沈、小沈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8月4日,为使师某留在鹤壁从事传销,杨某等4人对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山城警方对杨某、何某、邱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8月2日,为迫使柏某、田某在鹤壁从事传销,李某等人对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山城警方对李某、袁某、胡某、盛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8月1日,大刘将李某骗至鹤壁从事传销。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山城警方对大刘和小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山城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力争创建“无传销社区”。
(线索提供:山宣)